七、每一社員應積極参與扶輪各種集會及活動
輪社員須知(扶輪的特有文化)
- 扶輪社員原文為「Active Member」亦即「積極活動之社員」。
如僅出錢未積極參與扶輪各種集會及活動即不成為扶輪社員。( Active Member亦指現正以扶輪精神從事於職業活動的社員,故中文譯為「現職社員」)。
- 扶輪社的性質是俱樂部,俱樂部的主體是會員,因此扶輪社員應親自參與扶輪社的各種集會及活動。扶輪俱樂部的成員(扶輪社員)之共同興趣為(1)美好的無心機的友誼 (2)感受關心別人服務他人的喜悅。只有親自?加扶輪各種集會及活動尤其服務活動,才能獲得上述的共同樂趣。
- 扶輪之功能是將各行各業的負責人的變為有服務理念之職業人。
扶輪的宗旨在於使名企業家、名醫、名律師等各行各業的有名的職業人,變成有服務理念會關心別人的良企業家、良醫、良律師等良的職業人。只有不斷的參與扶輪各種集會及活動,分享經驗,培養服務理念,腦筋激盪才能達成扶輪宗旨。
- 「扶輪宗旨」很明確的指示,它的目的是要訓練(培養及鼓勵)每一社員的服務理念,故扶輪的每一樣集會及活動應以扶輪社員為主體,培養及鼓勵並激發每一社員隨緣儘份,隨時隨地尋找服務的機會,個別的、集體的關心別人。實踐服務,包括對社的服務,對社區的服務,對職業的服務及對外國人的服務。又每一社員應自動的與週遭的人無心機的,無利害關係的交往。交朋友的目的是為朋友服務,而不是利用朋友(.扶輪宗旨第一條) 。
扶輪沒有觀?席。扶輪社、地區、國際扶輪、均為實現「扶輪宗旨」而存在,亦即以每一社員為主體,唯由每一社員為主體,積極的參與各種集會及活動,將每一社員成有服務理念及結成無心機的友誼, 扶輪才有希望, 扶輪才能永續存在。
- 扶輪社員參加扶輪服務活動激發出扶輪社員服務理念實例:
2002-23RI社長陳裕財(Bhichai Rattakul)的故事經驗分享: 1985年我加入泰國曼谷吞府(Dhonburi)扶輪社時,並不暸解扶輪的使命及意義。雖然我維持優良的出席率並準時交社費,可是我不會自願從事扶輪真正的工作「扶輪服務活動」,簡單來說,我只有在書面上是一個扶輪社員,精神上卻不是。 一直到有一次吞府(Dhonburi)扶輪社一項社區服務活動,需要有人帶領一群沒有父親的孩子到海邊。一名義工缺席,需要有人替代,臨時要求陳裕財(Bhichai Rattakul)充任,他只覺職責所在,並不是想去,但一夕之間,一切都改變了。 有一個男孩纒著陳裕財時,情況變得更令人不舒服,他說:「起初我不太高興,可是過了一段時間,我瞭解到這個孩子需要我。等到我們回家時,我們已經捨不得道再見」。 「當其他孩子下車後,這個小男孩一直坐在我旁邊。外面天己經黑了,他突然抱著我低聲說:『我希望你是我爸爸』時,沒有人看見我流下眼淚。」。 就在這個時候,陳裕財暸解到扶輪深刻的影響力。他說:「只需要一個小男孩便可喚醒一個自私男人的心,我當時瞭解到成為一個真正扶輪社員的意義」。 陳裕財堅信積極參與服務活動,是讓社員投入並留住他們,由表面的扶輪社員變為真正的扶輪社員。社員積極自動參與扶輪各種服務活動才能產生對扶輪社及社區擁有歸屬感、使命感及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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